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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如果是营运性质的车辆的话,正常情况下,驾驶员也需要对自己拉的货物负法律责任,货物有所丢失或损毁的是驾驶员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因为交通事故才导致这些货物受损的话,自然应该在区分清楚责任承担问题后,该谁赔偿就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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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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