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工伤赔偿是不能将星期天算作在内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星期天和节假日不再单独计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而星期六日计算医疗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综上,工伤赔偿是根据受伤的职工平时所能够拿到的工资作为基本数额的,除非是员工平时在周末也会一直工作而且得到相应的工资,否则通常法律是不会讲星期天也一并算在赔偿的计算之中,因为这样计算可能会对单位的赔偿责任不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当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律的判决不服,是可以进行第二次上诉的,但在上诉的时间和内容上,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


·衣服三包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服装的三包是: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


·破坏界桩、界碑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界桩、界碑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


·国家是如何规定婚假的?
      国家是如何规定婚假的?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闯红灯怎么查询,有什么规定?
      在生活中,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每一个人都必须要遵守交通法的规范,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过往车辆,行人也都要明白交通规则是怎么样的,闯红......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在我国即使公民和法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一定的使用,并且这个使用的年限还比较长,但从本质上来讲,土地都是不会归公民或者法人所有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当今职场,许多工作者面临或者即将面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的问题,根据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


·两次闯红灯扣12分还能开车吗
      不能。扣完12分继续开车会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资格暂时停止,......


·教师行政拘留后是否有影响?有哪些影响?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因为它的出现,栽培出了许许多多的国之栋梁。教师作为一个标杆一直都是非常受到您爱戴和尊敬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教师的......


·哪些情况下孩子可能会判给女方
      不管法官是将孩子判给女方还是判给男方,总之一起都是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着想,换言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