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综上所述,对于在工作期间死亡的符合工伤死亡的条件,应当按照工伤死亡的待遇赔偿给家属。工伤死亡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必须对死亡员工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也要按照员工的情况来进行补偿,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而手里面的闲钱也在增多,有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而手里面的闲钱也在增多,有的人就会选择一些比较好的项目进行投资,让自己的的钱生钱。其中购买商铺可以说是一个......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需要被指定人同意吗?需要被指定人同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农村老人的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耕地是家庭承包所有制,其承包单位为户。在承包期限内,即便家里老人去世,但承包的农户依然存......


·产品代理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代理协议范本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


·国家赔偿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我们知道,虽然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比较多,但是被误判的冤假错案也占了其中一定的比例,被误判的犯罪人员在遭受处罚后不管从其心理上还是精神上,各......


·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要掌握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要掌握以下内容(1)特点是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2)解决途径主要......


·检察院退卷补充侦查是否允许?
      检察院退卷补充侦查是否允许?检察院退卷补充侦查是允许,检察院这个方面是存在着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利的,毕竟如果事实没有查清楚的话,那么检察院也不能......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


·遗失物转卖善意第三人能不能拿回来
      遗失物转卖善意第三人能不能拿回来我们在描述民风的时候,常说一个词语就是“路不拾遗”。但是这样淳朴的民风可以说是在当下,已经难得一见了。因此,......


·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经济补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