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我们可知,依据民法典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产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而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以上四项所引起的离婚。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二、离婚赔偿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我们可知,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项:(一)一方需有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就不能请求对方给予赔偿。(二)另一方作出了法定的侵害行为,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下列几种侵害行为,如重婚、婚外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三)另一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其由此所产生的离婚,必须与一方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一方同样无权请求另一方赔偿。其中的因果关系是链锁的,即离婚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同时财产损失与侵害行为、离婚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且都必须在离婚时才有权提出。(四) 另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同时一方必须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采用的仍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实际上是一种根据法定的客观事实推定的过错。即只要发生了法律列举的几种行为就认定行为者存在过错,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基于什么情形下出来的。如果双方都作出了法律列举的侵权行为,那么,就应当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侵权行为发生的顺序存在先后,并不能导致后继侵权行为的过错减轻或消失。为了淳化社会道德风尚,只要双方都有依据本法推定的过错,双方就都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妻子一方提出因为流产而要进行赔偿的话,这件事在法律上是不进行成立的,双方即使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流产而进行相关的赔偿。因为流产这件事情不是一个人单方面的错误,也不是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遇到国家公务员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


·商标侵权的答辩要点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答辩要点是什么商标侵权纠纷答辩要点应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所有行为,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


·一方执意离婚能要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之所以会引起争执会引起诉讼,主要是因为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因为很多时候离婚诉讼都是因为一方执意离婚,所以很多时候都认为一方......


·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几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一、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各式各样的法律不尽其数,但是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依据法律是民法总则,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租赁合同的签订,那么在租赁签订的时......


·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的危害程度人人都知道。由于毒品存在很大的暴利,因此实践中很多人不惜为此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刑法中就规定了很多毒品方面的犯罪,其中就有......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赔偿怎么办合同到期公司是否进行补偿是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看是公司不续签还是当事人不续签。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怎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