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一、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二、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有些原配偶是发现对方重婚后直接起诉离婚的,在离婚诉求当中并没有体现出对方当事人已经构成了重婚,那民事法院发现这种状况以后也不会坐视不理,毕竟,重婚案件并不是原配偶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也可以不判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者有哪些
      销售者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一、销售者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错误的。《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中规......


·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
      一、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主动离职怎么申请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
      主动离职怎么申请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


·残疾赔偿金年龄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年龄怎么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


·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几天?
      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几天?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的期限为:致人“轻微伤”的,给与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认错态度好,积极赔偿伤者,与伤者达成谅解的......


·累犯能否取保候审?
      累犯能否取保候审?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


·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
      一.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
      特情引诱能否认定犯罪未遂?特情引诱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未遂......


·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
      一、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一、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哪些内容
      在我们的周边,您可以看到有不少,原先是好友但后由于借贷纠纷而俩人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那么,为了避免个人借贷纠纷的发生,在个人借贷中经济要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