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厂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工厂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工厂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工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工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工厂辞退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计算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既然事实劳动合同也同等受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确实符合用人单位解雇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二、没签合同可以用什么材料证实劳动关系?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主张权利的前提。1、国家机关形成的证据。有些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依法办理的有社保,公积金等。如社保清单、住房公积金清单等。这类证据的证明力非常高,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方面如果有的,可以优先搜集此类证据。2、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出入证、厂牌、工资发放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证据。这一类证据的真实性没有问题,主要是注意关联性。例如,工资转账记录需要留意支付的主体是否是单位的账户、工作证需要留意是否有公司盖章等。综上所述,有些工厂录用新员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如超过一个月就违法,而没签合同将员工辞退,工厂会涉及到一笔赔偿。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双倍工资,而辞退的补偿看情况,合法辞退没有赔偿,不合法辞退要根据员工入工厂的工龄确定赔偿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庭的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进行的
      法庭的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进行的,哪怕是在审理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件的时候也有着与之相对应的审判程序,可是宣告婚姻无效的这种特殊情况......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它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纠纷,那么,解决纠纷的第一......


·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
      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一、民事诉讼不请律师可以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


·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有吗?
      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有吗?一、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有吗?1、合同就是协议。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般超过40分钟,刑事拘留期间,依法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辩护人并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会......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无规矩不成方圆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我......


·虚假出资与出资不实如何界定?
      虚假出资与出资不实如何界定?公司在注册时,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在出资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虚假出资和出资不实的情况。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界定......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于超速驾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时发生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死、伤人员的......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我们质量我国的很多建筑工程经常出现问题导致给群众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不同,处分只能针对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而对于行政处罚来讲,其使用对象广泛,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