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名股东请求显名股东收购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隐名股东请求显名股东收购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实现股权的对外转让,不满足任何一条都不能实现转让股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本来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合作模式是,显名股东只是挂名而已,并不具有真正的股东身份权,但公司的其他股东都是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的,所以即便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同意了股权收购这回事,也不能不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就开始操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费用,职责有哪些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费用,职责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费用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


·证据调查和收集的原则有哪些
      证据调查和收集的原则有哪些通常在处理案件中,证据客观上决定整个案件的判决,通过证据可以很直接的反映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所以证据在法律案件的......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


·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
      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


·公开审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时间是多久
      公开审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监视居住的期限必须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期限必须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


·我们能够知道监护人是有监护权利
      我们能够知道监护人是有监护权利,作为被监护人也是有被监护的权利,但是作为政府部门来讲,那么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时应该有哪些内容?根据国家法......


·父母房子子女分割问题起诉后审理时间是多久
      父母房子子女分割问题起诉后审理时间是多久?父母房子子女分割问题起诉后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


·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
      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有哪些一、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有哪些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