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不是本人开车算不算工伤?

醉酒不是本人开车算不算工伤?
  
  一、醉酒不是本人开车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对于醉酒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员工在醉酒后由其它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事故本身与员工没有关系,但也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并要求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1、如果是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不但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


·保全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保全撤销权期限是多久一、撤销权概念撤销权又称为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法》......


·网贷可以利滚利吗这样合法吗?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贷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贷款途......


·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项目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在诉讼......


·最新醉驾处罚标准
      最新醉驾处罚标准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没入职的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公司?
      没入职的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公司?不用赔偿的。第一,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不能要求违约金类的条款,所以就算有了条款也是无效的;第二,你没有......


·行贿罪立案机关是谁
      对于刑事案件来讲,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但也有一些是属于自诉案件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就说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机关上面,......


·承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承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对于承包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是当事人间以合同约定的一种经营管理行为,承包者只是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者。承包者最基本......


·3岁宝宝出车祸怎么赔偿
      看情况:一、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个人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个人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
      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一、合同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①因合同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合同的订立关系到合同是否成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