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二、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形成的赔偿责任。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进行清算时,应优先清偿自身员工的工资、社保、补助等相关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公司内其他优先受偿的债务进行清偿。其他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由公司其他不动产、汽车、证券等能够折价处理的财产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可能您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公司的股东,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在整个公司当中享受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首先需要成立清算小组,把往来、资产啊都处理掉,会计事务所作税务审计,登报注销。税务好了以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


·三方协议解约函是什么样的
      三方协议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一点都不陌生。大学毕业生在没拿到毕业证之前,与公司签订的就是三方协议。但是不少学生对于工作不满意,或者有更......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


·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其实在很多公司除了有股东会、董事会以外,还有监事会,监事会当中也是有成员的,并且《公司法》对监事会成员的条件要求还蛮严格。而作为公司监事人自......


·疫情发国难财的人会怎么处罚
      疫情发国难财的人会怎么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


·因迁户变更抚养权要什么手续?
      这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增加这就意味着我国的离婚问题也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巨......


·如果已经是成年人有监护人吗?
      如果已经是成年人有监护人吗?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中国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


·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吗?
      一、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吗?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