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辞职应该找谁办理

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辞职应该找谁办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困难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律师去协助的,律师可以帮您申请强制执行,跟进监督法院的执行情况,调查对方的基本资金情况,和法院协商执行,会更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的。二、最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类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积极的协商办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这类劳动者的劳动赔偿金。拒不执行的用人单位,相关的主管人员还将受到我国的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


·股权由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由显名股东转给隐名股东的流程是什么?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
      用人单位招聘新人时,首先会跟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更改。因此,如果用......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名誉权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怎么写?
      名誉权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怎么写?一、名誉权被告答辩状格式范文怎么写?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诉讼请......


·2023年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误工费怎么赔偿?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损害其股东权益,往往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如果可......


·养殖场如何应对禁养区的关停要求?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一、养殖场如何应对禁养区的关停要求?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相关法律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债务要怎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债务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来确认一下这个债务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如果所涉及的债务是夫妻两个人的......


·关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的认定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为本罪的主体。......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在交易中,有些人由于对产品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该产品,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误解。那么,在法律上,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究竟包括哪些呢?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