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年底公司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

年底公司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了不发奖金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符合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实年底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也不见得就是为了避免给职工发奖金,对于员工来讲,只要能证明用人单位辞退自己的行为,根本没有任何正当借口的,如果自己也不想再跟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的话,根据工龄所要赔偿金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叫医疗事故罪
      什么叫医疗事故罪一、什么叫医疗事故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一般公司都会跟员工签署技术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应支付技术保密费呢......


·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上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会强制判决。很多人想知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是否还需要双方到民政......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拆迁的现象也是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补偿工作也就受到了您的广泛关注,各个地区都会根据本......


·低保有哪些条件不能吃
      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2、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征地后应该对该片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因此,国家有针对征地补偿......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要怎么才能认定感情破裂
      可以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是法院准予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而现实中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不过这也要实际经过认定才能断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女方怀孕男方出轨怎么离婚?
      一、女方怀孕男方出轨怎么离婚?女方怀孕男方出轨离婚等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到法院诉讼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女方......


·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驾怎么处罚
      在酒驾当中,实际可以区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不同的情况下,给予驾驶人员的处罚不同,毕竟此时的严重性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我国对机动车驾驶......


·在我国买卖婚姻犯法吗?
      我们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而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买卖婚姻的情况,买卖婚姻是法律严禁的,买卖婚姻的最大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