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协议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协议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这类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应积极进行诉讼办理。我国的司法部门按照有利于子女生活和学习的一方进行判决。判决时,这类诉讼一方应积极的递交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证明自身的经济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吗
      不是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的,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
      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一、失火罪处几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
      赠与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义务行为,任何人都能够接受赠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行赠与,只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才能进行赠与或者是说所才能进行有......


·丢多少钱报警可以出警
      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


·根据刑法规定扒窃一次构成犯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扒窃一次构成犯罪吗?一、根据刑法规定扒窃一次构成犯罪吗?根据刑法规定扒窃一次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是否继承分配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是否继承分配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关系的建立,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


·刑事案件中亲属的证言是否有效
      在刑事案件中,不管是控方还是辩方,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刑事案件的证据中就具体包括了证人证言,不过,刑事案件中亲属的证言......


·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增长人们非常关注买房这个问题,如今房价远远
      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增长人们非常关注买房这个问题,如今房价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收入水平因此,在买房的时候都需要按揭贷款的形式来买房,也就意味着办的......


·非法集资最新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中国,我们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可能会有所欠缺,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