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被重婚以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三、重婚罪自诉状包含哪些内容?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等;3、具体的诉讼请求;4、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等。这种被重婚的状况,就是说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对方是已婚人士,结婚以后才发现对方之前就已经结过婚了,发现是这种状况的话,就不应该将错就错,因为即便自己不起诉离婚,对方跟原配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重婚是无效婚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在婚姻存续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


·在商场里顾客摔伤怎么处理?
      在商场里顾客摔伤怎么处理?一、在商场里顾客摔伤怎么处理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


·订立合同的有效方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中,《民法典》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一、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吗?
      一、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吗?1、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


·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身在外地的情况很常见,其中甚至还有一方在国外的情况,但另一方打算离婚并且态度坚决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了。而按照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有资格进行工伤的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有资格进行工伤的认定,不要单纯信任单位认可工伤的保证(注:很少数地区支持没有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来......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的方......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公民的人身在遭受他人的侵权后,造成损害的损失,侵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当事人之间要是就人身损害赔偿......


·机械台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机械台班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费用的具体赔偿金额是需要根据当时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来进行计算的,(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