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聋哑人扒窃定罪标准是什么

聋哑人扒窃定罪标准是什么?1、聋哑人扒窃,同样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如果达到法定的数额,会依法判处盗窃罪,并处以刑事处罚。2、盗窃罪要考虑其客观要件,主要是次数和数额,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上的数额较大是指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聋哑人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16岁,就属于犯罪主体范畴,只是按照刑法规定,量刑的时候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扒窃要考虑其客观要件,比如次数,扒窃数额问题,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上的数额较大是指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聋哑人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16岁就属于犯罪主体范畴,只是量刑的时候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二、第二百六十四条1、【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如果如果该聋哑人盗窃时在16周岁上,则需负刑事责任。4、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一次盗窃数额在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5、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则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的标准。时根据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综上所述,扒窃应当根据扒窃数额以及扒窃次数定罪,扒窃数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盗窃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如果是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想要......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


·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这一方面非常的重视
      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这一方面非常的重视,因为工作是人们的金钱的主要来源,生活也需要金钱,所以没了工作就相当于不能够生活。所以我们国家对工伤规定的......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合法吗?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合法吗?一、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合法吗?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不拿工资是不合法的,因为股东在公司任职的,就属于是公司......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所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一、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


·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
      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一、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拐卖儿童是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与孩子无关,是不需要和孩子进行财产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


·酒驾肇事逃逸后自首坐几年牢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交通肇......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一、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的区别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


·监视居住的期间折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