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只有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到四级的伤者职工才可以享受提前退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工伤保险赔偿哪些费用?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三、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谁?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综上所述,职工因为工伤造成人身伤害,如果被评定为一级到四级工伤,其可以申请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这样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并且,单位还应当支付伤残津贴。如果工伤等级不高,不可以提前退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针对民事纠纷来说,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诉讼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同时也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如果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就要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


·一、南京劳动合同备案在哪里办理流程?
      一、南京劳动合同备案在哪里办理流程?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1、用人单......


·诈骗罪量刑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由于诈骗罪属于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因而无论是在对行为人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会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因而,要是......


·股东变更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变更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家庭赡养协议书范本?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是非常形象的一句话,对待老人,每个子女应该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多的,应签订一份家庭赡养协议书,协调好各自应......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


·刑事国家赔偿委托书怎么写?
      刑事国家赔偿委托书怎么写?一、刑事国家赔偿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案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应认......


·工地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地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代缴社保公司可靠吗 需要注意什么?
      一、代缴社保公司可靠吗,代缴社保的几个注意事项1、首先,社会保险代缴是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来进行缴纳。选择某个代理公司来代办,就要对该公司的资质......


·刚解除老赖可以办信用卡吗
      不可以,一般逾期时间长了,不论是否上了黑名单,都会在还清所有欠款后五年,消除征信不良记录,也就是说即使已经还款,只要有过征信不良记录,都会保......


·非法集资达到一百万如何判决?
      与其他犯罪行为相同,非法集资行为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变化惩罚强度,就非法集资而言,主要根据集资金额而定,集资到的金额越多,处罚越重。下面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