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

申请回避法官律师可以办理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官回避的,应该由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申请回避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既可能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比如,与当事私交甚笃的同学、朋友或与当事人积怨很深的仇人、对手,等等。这些关系,只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就应当回避。回避制度是我国司法审理程序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而造成错判的事件,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对提交的回避原因进行审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营口地区工伤鉴定九级能给多少钱?
      辽宁营口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工业中心,在辽宁省的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有较为有利的地位。所以,在工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营口市也会出现国内工业发......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留在农村发展,但是在大城市发展,又会存在一个住房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有......


·法院不受理非法集资案件是什么?
      在别人的高收益的劝诱把钱交给了对方,最后发现钱却拿不回来了,怀疑对方非法集资,于是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本以为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却被告知法院不......


·公司监事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有: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延长适用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延长适用条件是什么?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中标后,如果由总公司签订合同,这样是违规的,合同无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


·职工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吗
      职工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吗?被安排加班的话就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的主观要件: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