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查起诉听取律师意见有利吗

审查起诉听取律师意见有利吗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意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提高公诉水平、推进公正执法、维护正义有着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代表国家依法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提起公诉、惩罚犯罪分子的重要职责。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人,承担着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任务。二者在参与刑事诉讼中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能,以追求案件的公正处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做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辩护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检察官的公权力,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二、审查起诉阶段听取律师意见重点审查什么?检察院建立告知制度,向阅卷的辩护律师发放“建议书面出具辩护意见通知书”,建议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不能及时出具书面辩护意见的,通过制作笔录或填制《听取律师意见登记表》方式,记录辩护意见。同时,该院规范审查论证机制,承办人可通过向侦查机关核实、调取证据以及自行核查等方式,对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辩护意见中提出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定性争议是否客观、合理,量刑意见是否妥当,并将审查情况、是否采纳律师意见及理由等在《审查报告》专门予以分析说明。此外,该院建立及时答复机制,对审查后的辩护意见,及时采取书面形式答复,告知是否采纳辩护意见、未采纳的依据或理由,做好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工作,保障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建立随案移送制度。在辩护时,相关的辩护律师应根据这类案件的案件事实和案件证据进行办理,不能以欺骗和作假的方式,辩护这类案件。一旦被我国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查实,这类辩护律师还应吊销相应的律师执照,处罚这类违法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一、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置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具......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什么?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就得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或者申请仲裁了。如果这些手段都无效的话,人们只能向......


·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后期单位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补偿金。......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从合同生效的一刻起就要互相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作为另一方,有权提出抗辩......


·知道非法集资有哪些手段吗?
      非法集资就是个人或社会团体,在没有法律认可的情况下,非法向公众进行筹集资金的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是原始取得吗
      自然人取得的利息是原始取得吗?孶息是属于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方式,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1、劳动生产取得成果。2、收取孳息。3、没收。4、无主财产的取......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和送达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和送达您如果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的话,一定会注意到你将具有举证的权利,那么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有什么规......


·政府联系信息公开条例适用的主体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政府的一些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方面可以增加相应的透明度,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普通老百姓参与到,相关的事务当中,当然......


·对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法院应如何采取查封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十五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