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能有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达成了协议成为试用期员工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成立了一种劳动关系,五险一金是我国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能有社保吗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双方约定“不交纳社会保险费”,该约定也无效。
  
  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办,单位不能随意单方改变.
  
  2、劳动合同也不能违反法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是扣除"三金"(社保,医保等,或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上海是840元).
  
  3、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60天.
  
  您在生活中会常常担心试用期能有社保吗,综上所述劳动者只要是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就算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需要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并且双方之间针对购买保险是不能进行协议之后不买的,我国法律规定社保保险是强制购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认证的主体是谁?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只有证据确凿,法院才能定案,做出判决。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法院都不能做出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控辩双方出......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在实际的债务官司解决中,很多人因为怕了法院诉讼这繁杂的程序,同时因为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进程及执行过程的力度不够,很容易造成当事人花了大量的精力......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
      行政机关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救济办法有吗?超过了申请的时效一般法院是不会再进行受理的,从而当事人也失去了胜诉的权利,如果要起诉都需要有合法的理......


·上市公司送股后要变更注册资本吗
      一、上市公司送股后要变更注册资本吗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南昌东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南昌东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没有字据通过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是请证人出庭作证来证明存在的借款事实。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
      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一、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是合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免陷阱
      在现代社会中房屋买卖市场日益红火,从表面上看,开发商乐此不疲的收着购房款,购房者高高兴兴的看房、买房,可实际上,与之相关的诉讼和纠纷也逐渐在......


·聚众斗殴被打残废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三人以上打架即可称之为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不仅会伤害到自己和他人,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聚众打架斗殴的不良影响不言而喻,想必不用我......


·带薪年休假纠纷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