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事实婚姻能认定为婚姻吗?

事实婚姻能认定为婚姻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我国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但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双方在没有进行法律结婚之后,但是有夫妻事实关系的相关存在。如果其中一方已经进行结婚和另外一方进行同居,并且以夫妻的方式进行自称的话,那么就是属于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 ?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一、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1、建立预警机制,防范于未然第一、在产品开发期,进行专利检索。“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


·交警有权查身份证吗
      交警在特定情形才可以查身份证。比如,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


·单县高速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单县高速公路这也是属于由山东省政府统一监管的一个重大工程项目了,据统计单县高速公路的总投资大概达到了98亿元左右的,如此耗费资金的高速公路决定......


·问题
      问题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异双方因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实践中主要涉及......


·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合同有效期一年是指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1年是合同期限,1年后合同失效。如果一年内合同一......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怎么办?公司辞退员工未签辞退协议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发放。用......


·在交通事故中有各种状况需要应对,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
      在交通事故中有各种状况需要应对,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则的应急救援工作中,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本人有吸毒史怎么取消管控
      本人有吸毒史怎么取消管控?有吸毒史的话是无法随意取消管控的,按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检查,三年内未再吸食毒品,就可以申请取消动态管控。《戒毒条例......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


·一、子女的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
      一、子女的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