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限制减刑

一、在什么情况下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施行之后,首例对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决定限制减刑的案件发生在上海,杀死乘客后抛尸灭迹的出租车司机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上海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做了减刑的限制,法律规定限制减刑的减刑最低限度可以是执行刑期20年。终身监禁,顾名思义就是在监狱服刑直至死亡。具体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其刑罚执行过程中对其的减刑,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或者说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一般人民法院在对案件作出宣判的同时,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对犯罪分子限制减刑。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而死缓犯被限制减刑之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管辖权异议反诉期限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反诉期限是什么?管辖权异议反诉行为必须在开庭前提出,开庭10日后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再受理管辖权异议。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开庭后10日内能......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私了一般要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私了一般要多少钱?交通事故轻微伤私了一般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大约五千元左右。一般来说,车祸后当事人有......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


·行政征收法律依据有哪些2023
      行政征收法律依据有哪些2023一、行政征收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


·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私家车等类型的车辆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很多驾驶员不按照遵守交通规则,故而交通......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


·路口中间可以变道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已经过了实线,进入了十字路口中间位置,是可以变道的。但是在绿灯的时候,汽车在白实线处变道就算违章。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通......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导致短时间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这个时候,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就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中其实很容易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此时也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要求肇事者对事故承担的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对肇事造成损害结果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