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受害人遇交通事故需要哪些赔偿

受害人遇交通事故需要哪些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信息量巨大、作用广泛,无论衣食住行,都与之关联,可谓“无证寸步难行”。关键便在于,生活中有太多丢三落四的马大哈,经常会丢东......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绑架罪其实都是属于我国规定的重罪,这点从《刑法》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对于这两个犯罪的处罚,首先起刑点就是比较高的,而最高可以直......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的提高,各种听证会也经常召开。听证会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听取意见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婚姻法中除了要保障夫妻双方的基本权益以外,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一些正常权益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


·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但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员工社保缴纳......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租金起算点可以重新计算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租金起算点可以重新计算吗?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租金起算点不可以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1.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2.从金钱上面来讲,......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法律有哪些解释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土地使用者在进行使用时一类有效的法律文书证明。我国对其合法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证件具有相关的法律权益。下面我们......


·刑法中销售假药可以判缓刑吗
      刑法中销售假药可以判缓刑吗一、刑法中销售假药可以判缓刑吗?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判缓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