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为劳动者办户口、提供住房、车辆等特殊福利,并因此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上限”也作出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者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对违约金条款的限制是国家立法对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
  
  三、违约形式
  
  1、企业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劳动者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劳动者入职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更好的制约双方的行为也是会约定相应的违约行为和违约金,如果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约行为后也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说对违约行为和违约金出现争议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并不是遗嘱继承,两者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集资诈骗罪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除了......


·保健品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什么?
      一、保健品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国家的经济发展跟职工本人的生活都是需要通过构建和
      国家的经济发展跟职工本人的生活都是需要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够体现出来的,我国现在的经济从表面上来看是属于持续健康的发展状态的,但是其中......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1、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国家经......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在我国,即使是合法的收养关系,也是允许当事人解除的,而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不同的方......


·轿车开车左拐对方骑摩托右拐撞死人谁的责任
      一、轿车开车左拐对方骑摩托右拐撞死人谁的责任判摩托车全责,或者摩托车主责,轿车次责。那就是右转车辆不避让正常直行的车辆,与你转弯前从左至......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