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几种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二、侵犯名誉权有哪些惩罚?1、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2、侵犯公民的名誉权的赔偿。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侮辱、诽谤算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法律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不仅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人组织也是享有名誉权的。然而,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比如,通过虚构一些不真实的事实,污蔑对方公司,企图以这样一种行为损害其名誉,从而让对方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P2P借贷有哪些
      P2P借贷有哪些风险1、投资人的法律风险。(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


·什么情况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债务人确实没钱,债权人即使胜诉,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只有一个好处,就是用法律形式确认债权债......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但是有很多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并不能因为高温就放弃工作,不管在严寒还是酷暑,在户外工作的人依然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国家为了照顾这......


·预备犯罪的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预备犯罪的条件具体都有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


·网贷可以利滚利吗这样合法吗?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贷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贷款途......


·如何提取继承的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继承的住房公积金?一、如何提取继承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家属(继承人、受遗赠人)凭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


·轻伤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进行司法鉴定的,不管最后鉴定出来是轻伤还是重伤,此时的鉴定收费都是一样的。因此要是问到轻伤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其实就是统一的收费标准。下面,......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


·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一、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