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上述六条中任意一条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辞退,并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二、单位赔偿金要怎么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计算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当中产生的民事债务债权纠纷其实就是在行使代位权的,在代位权实施的过程当中,最低也是牵......


·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
      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一、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只要按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就不会有什么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文件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局需要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文件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局需要进行多次审查,其中在初审的时候往往需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属于法定的程序,无论申......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只要被继承者宣告了死亡那么就可以开始继承遗产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


·取保第一次传讯会干嘛?
      取保第一次传讯会干嘛?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用以查明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并且传唤并没有次数限制,只......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一般情况下有关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


·罚金能不能减免,判处的罚金可以减免吗
      很多经济犯罪中,法官最后除了会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之后,同时还有可能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但对于个别犯罪分子来讲,可能自己有一些特殊情况,就包括......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登记怎么写?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登记怎么写?离婚财产登记的写法是写清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数值等。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
      婚姻诈骗以判刑以后钱可以不还吗?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买卖二手房在现如今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对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一定要办理齐全。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