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怎么提防二手房买家一房多卖?

一、怎么提防二手房买家一房多卖?
  
  1、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
  
  2、确认卖方有权出卖房屋
  
  房屋权利人为多个人时,应当要求所有人同时在合同上签字,若确有部分产权人无法到场签字时,也需要求代签者提供公证委托书,以免由于卖方无权处分房屋导致交易问题。
  
  3、缩短交易时间
  
  购房者应尽量缩短交易时间,要求对方签约后立即安排过户,过户之后立即交房。因为办理的时间一长,房价下跌或者上涨,如果一方反悔,极易引发纠纷。
  
  4、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多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盖正规公章,保证法律效力。
  
  5、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或者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或者第三人处取出。
  
  6、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
  
  房产证只能反应取得房产证时的房屋权利状况,无法反应目前的房屋权利状况,因此买方应进行房屋产权调查,以确定目前房屋真实的情况,避免“一房多卖”以及由于抵押和查封带来的风险。
  
  7、要及时网签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效防止一房二卖。所以,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
  
  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其实不管是二手房还是商品房,对于买家来说防止一房多卖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网签备案,关键购买二手房必须要确认当事人对这套房子是有绝对的产权的,如果签了合同后才发现还存在着其他的共有产权人,处理起来也很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自由,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同时离婚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大争议的话都会协议离婚......


·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标准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与卖淫罪在犯罪性质和定刑上都有所区别,对于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实践中也就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那么在辩护时如何......


·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要件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现代社会中,人口在不断增长,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要理清建筑物中各个......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聚众斗殴是您都很了解的一种违法行为,一般的聚众斗殴如果涉及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的,......


·试用期第一个月交社保吗
      试用期第一个月交社保。社保是入职一个月内单位应该办理参保,包括试用期在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在用工之日起(包括试用期),第30天为员工缴纳社......


·新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


·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企业的改制,是一个公司在发展期间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一个公司原来或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这个公司的模式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太好,但是通过公司企......


·犯罪未遂应当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应当怎么处罚?《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被判处终身监禁是不能够减刑和假释的,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


·没有签合同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需要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当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