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三、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表现为强拿硬要行为,两罪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 )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到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则多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寻欢作乐,无事生非。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迫他人进行交易,这种行为是很容易造成他人受到伤害,而对于此罪的处罚一般也会按照案件的大小来进行判决,所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强迫任何人做任何的事情,不然的话一般就会被判有期徒刑,从而接受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10报警多久必须到现场
      110报警多久必须到现场,目前没有具体的指标。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


·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
      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一、家里被强拆了怎么维权?房屋里的房屋补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国......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候总会难免的遇到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的事情,这个时候就需要聘请一个专业方面的律师,专业法律律师可以......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355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公司入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入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


·规定时间却不炎热高温费可以发吗?
      夏日炎炎,到处都冒着热气,连仅有的风吹来都是热风。在这么热的天气下,有一批劳动者坚守自己的岗位在户外劳作着。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维护户外劳......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有的土地是农民集体共有的,当这些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土地所有者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申请,确认......


·房屋租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购买房屋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买卖、转让或者是租赁房屋,若是选择租赁房屋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平等的基础......


·衡阳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的?
      衡阳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