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砍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砍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砍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持刀砍人,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还是正当防卫行为。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法医来鉴定的。如果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只有防卫过当的行为,才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轻伤,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重伤应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二、故意伤害罪。
  
  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砍人对于一些黑涩会组织来说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在街头拉帮结派的进行斗殴行为,甚至大打出手导致伤残严重,这些都可以认定为是故意伤害或者是寻衅滋事,并且这类人在社会上一直都是毒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


·公安部非法集资办案原则是怎样的?
      一、公安部非法集资办案原则是怎样的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全面理解国家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坚......


·事实劳动关系判定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如今,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复杂,从而引发了很多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我国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很多都是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对......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制裁。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因为职务上的便利,有些人是有权利对公司或者国家的相关财产进行调配的。严格的来说,这些公共财产在使用的时候本身是需要有各种各样的制度进行监督的......


·养殖场被强制拆迁,该如何维权?
      养殖场被强制拆迁,该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首先,要沉着冷静、慎思慎行、保持理性如果采取过激行为,则后果分为两种:一是在和拆迁方殊死搏斗的过程中被打重伤或......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一、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
      一、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