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一、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对需要收监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主刑被依法判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罪犯都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同样也是会计入服刑期。若是罪犯本身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却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么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一、父母离婚涉及到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一、父母离婚涉及到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吗?父母离婚是有可能会涉及到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是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原抚养方因经济......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很多人也许对司法鉴定并不熟悉,但是它却出现在我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有时司法鉴定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就......


·在我们通常的认知当中
      在我们通常的认知当中,只要你为这个公司做事,那么你与这个公司就存在着劳动关系,但事实上,却不尽然,存在着特殊情况,你与公司是不符合劳动关系标......


·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
      商标权的转让合同格式范文商标权是商标权人独自享有的权利,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应干涉。但是商标权具有财产权益,可以转让给他人,当然需要签订一份商......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公民被判缓刑是可以工作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起诉离婚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自然与协议离婚的程序不同,另外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有点差异,因此要想顺利的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则就有必要了解清楚起......


·寄出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寄出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


·高层居民楼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现阶段,我国高空坠物的事情常有发生。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不可避免。但是很多业主难以理解,为什么高层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发......


·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
      当男女双方婚姻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因为这也许是一种解脱,寻找过另外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管选择怎样的离婚方式,如果两人孕育了......


·如果有偷税漏税拘役几天?
      如果有偷税漏税拘役几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