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有哪些?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因为这里我们不是特别的清楚所谓的间隔时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只能说,不是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的就很难被认定成工伤。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可以证明当事人的猝死跟之前高强度的工作有关系的话,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的程序
      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的程序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身份证及婴儿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或者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


·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哪些?
      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哪些?周村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


·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女方如何迁户口?
      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女方如何迁户口?1、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


·雇佣关系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赔偿责任自然与劳动关系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很多人对劳动关系的赔偿责任熟悉,却对雇佣关系的赔偿责任不了解。......


·开一家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的步骤:
      开一家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是可以请律师的,其实,刑事案件当中对受害人请律师的这个问题没有做任何的条件限制,受害人几乎可以......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虽然会造成人员受伤,但并不是所有都是能够评得上伤残等级的,这需要先申请进行交通事故鉴定才行。相比之下,自......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那么关于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合同纠纷的成因有两个方面,分别包括有主观方面的......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商部门对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简易程序是当场作出。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
      相信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买商品房和商铺的时候,工厂选址造厂房的时候都需要看下该“商品”是否拥有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