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以上、海洛因 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
  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的,则应当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
  非法持有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 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 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 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 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 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 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 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二十克以上不满 一百克;
  (二)大麻油 一千克以上不满 五千克,大麻脂 二千克以L不满 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 三十千克以上不满 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
  (四)吗啡 二十克以L不满 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 五十克以上不满 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干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L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n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 五十千克以上不满 二百千克;
  (八)罂粟壳 五十千克以上不满 二百千克;



  

关于含量折合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种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鉴定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1、有证据证明掺假明显的。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乱,应对其毒效、含毒量鉴定,并参考交易价格,决定适用的刑罚。



  

  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已规定了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有条件折算为海洛因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后适用刑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特殊情况持有的处理
  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无论涉案毒品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犯罪的,属于“数量引诱”。对因“数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在考虑是否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要留有余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


·个人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
      个人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个人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1~3个月的时间,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此时,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是很重要的,当事人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自身的利益受......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股票市场中活跃着非常多的人,很多人都利用闲钱在股票市场中购买股票赚取利润,当然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谁也......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谁支付的就归谁,不过,没有继承人的话,就不会发放抚恤金了,享受抚恤金的人,必......


·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
      一、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案:1、先找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可以的,对于生效部分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
      协议在生效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离婚协议书来讲也不例外。当然离婚协议书与其他协议书是存在很大不同的,因此具体产生的效力也有所差异,那到底离......


·律师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律师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是不固定的,依照《中华人......


·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否一致?
      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否一致?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不一致的,因为隐名股东他实际上是实际的股东的人员,而且他是实际投资人员,所以必须要相应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