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违反的义务主要是管理义务,如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适格人员的任用、保证医疗设施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要求及按照规定保管医疗文件等。
  2、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行为人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按主客观标准进行判断。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过错是过失,主要的目的是强调行为人没有主观恶意,如果是故意,则应按照刑法处罚或者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法律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1款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以上规定,立法者用列举的方式,述明了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那么对“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因素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呢?仍需具体的加以分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主要内容。从立法本意上看,之所以把“责任程度”作为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是因为“责任程度”不仅仅是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作为赔偿数额多少的考虑“因素”,更重要地是作为能否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政责任的主要依据。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责任划分问题,首先可以分为医疗机构的过错和医护人员的过程这两种情况的过程,另外,在进行赔偿是时候,还要划分责任的等级程度,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等的赔偿标准是有所区别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一、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可以立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政策规定,房屋转租的,必须要征得出租......


·签了合同不想做辞职了要给违约金吗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到了可以劳动的年龄,就要出去劳动来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了。在合同当中会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与劳动相关的......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


·持刀抢劫2000元判几年
      持刀抢劫涉嫌抢劫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如果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可能判处十......


·新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有什么新规定 新的解读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有什么新规定新的解读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新《民法典》意定监护有什......


·工伤不认定后怎么处理?
      工伤不认定后怎么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


·非法拘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对于吃野生动物合法吗?
      对于吃野生动物合法吗?吃野生动物不犯法,但是吃野生保护动物那是肯定犯法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


·将照片发朋友圈算是侵犯肖像权吗?
      发朋友圈算是侵犯肖像权吗?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肖像权有什么内容,了解了肖像权的内容才能判断是不是侵犯了肖像权。肖像权是法律赋予的每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