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综上所述,江苏省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的人防相关问题。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由江苏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对其进行解释,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此定额,如果在其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反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


·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一、偷税漏税的追诉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


·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一、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知识产权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具体来说法院......


·一、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吗?
      一、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吗1.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


·轻微伤够不够刑事责任?
      轻微伤够不够刑事责任?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