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保证合同可以设定违约金条款
  保证合同虽然是依从于主合同,但其仍然是独立的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保证合同的违约金是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首先,违约金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在订立之时并不立即发挥作用,只有在一方违约后才开始发挥作用。如果不存在违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就本案而言,只有在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才应当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其次,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主债务之外的给付,只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代替履行合同。再次,保证人在支付违约金后,也不能就该违约金向主债务人追偿。所以,违约金相对于合同的主债务来说具有独立性,是一种从债务。
   三、支持保证合同中的违约金,并不必然对保证人不公平
  1、债权人因接受违约金获利并无不当。保证合同中的违约金合法有效应予以支持,但同时也要根据情况对违约金的数额予以调整,把保证人的违约责任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详见下述)。该违约金的设定就是为了督促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其不仅具有补偿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和担保性,债权人因此获得额外利益并不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2、保证人因支付违约金受损并不必然不公平。虽然保证人不能就该违约金向债务人追偿,但这也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亦明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人事后不履行债务有违诚信原则,构成违约,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损害其利益之嫌。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若不支持该违约金,对保证人盲目保护,客观上只会鼓励保证人的不诚信行为,助长不正之风,有悖于民法典的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一些相关内容。为了保障合同的严谨性,减少不履行合约的几率,我们认为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必不可少的。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切实的保障了被保证方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速公路口走错掉头会怎么处理?
      高速公路口走错掉头会怎么处理?一、高速公路口走错掉头会怎么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


·债务主合同未约定管辖条款但担保合同作出约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未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从合同即《担保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依照《民法典担保解释》第......


·复垦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复垦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没有征用的,即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拥有的......


·盗墓行为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盗墓行为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盗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在广州,租售同权一出台,就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关注。这对于很多买
      在广州,租售同权一出台,就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关注。这对于很多买不起房,同时又想让孩子选择好的学校的人们,无疑是一件好的消息。相信您一定想要了解......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对受损方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也就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


·拆迁产权变更公证可以改变产权吗
      拆迁产权变更公证可以改变产权吗房屋拆迁后,拆迁户会得到拆迁补偿,大多数时候会补偿房屋,这就是安置房。安置房没有产权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可以......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
      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经常会拾得一些东西,但是对于这些遗失物的处理很多人都是不太清楚的,虽然遗失物是我们所拾得,但是我们......


·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生活中您遭遇小偷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但是遇到入室抢劫的概率可能就小的多啦。虽然概率不高,但您对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应该有一定的法律认识,并且要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