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诉讼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一、收案流程
  1、接待当事人咨询(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见附注);
  2、若当事人需要委托,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1)利益冲突审查;
  (2)办理委托手续,即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签订委托协议(需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3)制作代理证(由事务所盖章,提交联在开庭时交法院,存根联留卷宗用于归档);
  3、若当事人主动提供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则保留其复印件(原件在开庭前收取);若当事人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则在办理委托后,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其需要准备、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有些证据需要律师到有关部门调取,或者协助当事人采集)。
  4、做好相关的告知与签收工作: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后,为了避免执业风险,应当做好告知和签收工作(如:《客户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其他送达给当事人的材料也应当及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回证》签字确认。
  5、从此刻起,应开始记录案件流程。
   二、立案流程
  1、前期准备:办理授权委托、制作好起诉状、备好必要的起诉
  证据材料(复印件);
  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份数:N+1,N为被告的个数);
  (2)必要的起诉证据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被告的有关身份证明,如工商登记卡片);
  (3)授权委托材料。
  3、立案庭的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
  4、缴纳案件受理费;
  5、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法官拒绝立案,
  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三、公告流程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无法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则要求原告办理公告送达,具体流程如下:
  1、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领取《公告函》;
  2、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是按照法院《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公告函》应复印备份);
  3、登报后,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后,视为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
  相关文书已经送达给被告。
   四、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2、法庭调查(正式开庭)
  (1)介绍法官及书记员情况,宣读当事人法庭上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及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①原告陈述与被告答辩;②原被告双方举证与质证(若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则紧接着进行反诉的法庭调查:即由反诉原告陈述和反诉被告答辩,反诉原、被告举证质证,但需避免重复举证质证); ③提问阶段(包括原被告互问互答、法官向原被告提问,若到了辩论阶段需补充提问,法官应申明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
  (1)主审法官根据调查结果总结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其总结的争议焦点有异议或补充;
  (2)第一轮辩论;
  (3)第二轮辩论或者补充辩论。
  4、组织调解
  (1)主审法官先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2)若双方同意调解,则由各方提出调解方案;
  上文介绍了诉讼案件办案流程等相关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存在一些差别,主体方面也有法官的参与,不仅涉及到调查还会涉及到审理阶段,有的时候也会有调解程序。过程是紧紧相连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刑法收买信用卡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无期徒刑要坐几年牢 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


·诈骗案没有证据警察怎么处理
      该案件的侦查中止,有相关证据后,可以重新启动案件的侦查。因为公安机关移送给检察院的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将会予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一、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
      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往往还会选择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在哪里办呢?在具体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的......


·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者在内容和法律后果上没有区别,且均是对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认证。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征地拆迁标准即征地补偿标准,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


·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法院是可以给与我们证明证据的时间的,例如司法鉴定活动。当然,这个时间是有限的,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那么司法鉴定需要多......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什么?
      信用卡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大部分人都是用来透支,而透支存在有很多法律的问题。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的含义您还是半只不解的,接下来就给您介......


·征地补偿款标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金额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