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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轨道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高铁线路不断增加,方便了人们的跨省出行。高铁建造前期,涉及到相关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各地对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有不同。那么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而临时用地,则只有征用期间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年计算的补偿,和恢复耕种期间的补偿(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补偿是年产值的50%,第二年是25%)。
  
  至于占用民房,则依据以上原则,由地方政府决定。
  
  (一)高铁征地拆迁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吉林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综上所述,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面相关补偿与地上物相关补偿构成。根据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人均GDP和消费系数水平等),补偿标准会略有所不同。但是作为高铁所征用地块居民,其有义务快速配合相关部门人员尽快完成征地工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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