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一、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根据间接证据的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 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二、间接证据如何去判断?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
  1、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
  2、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
  3、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
  以上就为您介绍了运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您可以了解一下。在实践中,间接证据在运用并不少,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则。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遵循以上的规则条件,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法作出判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不管是什么企业转让股权,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缴纳以下费用。一、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金:营业税、所得税、......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对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如今很多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有孩子。未婚生子的这种......


·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临时工,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辞职时间规定,但作为一个社会人若是要离职除因特殊情况例,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情况......


·老板非法集资会计会受牵连吗
      老板非法集资会计会受牵连,财务会计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属于共同犯罪,即使事件的主要操作者是老板,财务会计也具有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会受牵连并且......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生活中,对于任何人来说,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当中,无论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管现在工伤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


·销售假药罪立案细则有哪些标准
      一、销售假药罪立案细则有哪些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


·肇事逃逸93天后将受到什么处罚?
      肇事逃逸93天后将受到什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对仲裁结果不服,这时候,当事人可能会想撤销已经裁决了的......


·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能做什么?
      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能做什么?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