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要是想要撤销婚姻的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么才有可能撤销婚姻。而这其中,您也要了解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受理撤销婚姻范围:
  申请人受胁迫在本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三)申请撤销婚姻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四)办理程序:
  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拟写撤销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批准-→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民政部门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公告栏公告30日。
  二、婚姻撤销有时间限制么
  《婚姻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这其中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当然满足条件是肯定的。否则的话,最后法官也是不会撤销婚姻的。而各位当事人也要注意了,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为了稳定婚姻关系,法律规定申请撤销婚姻的也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旧伤复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旧伤复发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一、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进行了违背妇女意愿的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并没有完......


·股东会召开的形式都有哪些?
      股东会召开的形式都有哪些一、股东会召开的形式有哪些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


·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特定由职权的主体才能持有枪支,普通公民持有或者抢劫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履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而此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


·公民的文物属于遗产吗?
      公民的文物属于遗产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文物属于遗产,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


·五险一金如何查询
      参加工作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是需要交纳五险一金的。您免不了要好奇自己的五险一金到底交了多少呢?其实,各地都提供了让您查询五险一金的方法。五险......


·第二天可以不承认酒驾吗?
      第二天可以不承认酒驾吗?当事人自己可以不承认,但只要酒精测量仪的数值属于酒驾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是依法享有他人不可侵犯的权利的。《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如何处理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技巧,切记原则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


·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是否在上班途中、是否因本人原因造成的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