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 一、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就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公益诉讼。国务院2005年12月通过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但对“公益诉讼”的内涵与外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一般认为,公益诉讼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相关公民根据法律规定,针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出请求,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违法行为并藉此捍卫公共利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特点
  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民事公益诉讼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其一,设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一般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个人或社会组织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提供司法救济。其二,原告主张的是第三人的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在一般民事诉讼中原告只能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其三,民事公益诉讼拓宽了法院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范围,赋予民事诉讼制度更强的社会管理职能。
  三、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的现状
  社会各界对民事公益诉讼充满期待。随着生产与交换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个体的交易地位更加弱化、环境污染等公害事件频发,群体性小额多数损害纠纷增多。单个的受害者由于损失较小,基于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因素,往往不愿提起诉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例,很少有消费者为几元、几十元而愿意花费时间、精力以及诉讼费用到法院打官司。
  消费者的这种态度反过来又纵容了违法行为,也使诚实守法者处于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此同时,一些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出现,它们有能力也有意愿与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但囿于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局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随着权利意识的提高,一些公民也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起诉违法行为。但即便赢得官司,由于诉讼请求仅仅局限于自己的损失,溢出效应相当有限,起不到法律应有的威慑作用。我国当前的行政效率还有待提高,一些政府部门甚至从狭隘的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出发,纵容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政府缺位和管理失灵的情况时有发生。
  于是社会各界纷纷建议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突破《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的现行规定,赋予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主体原告资格,使其能够对与其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国务院2005年12月通过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界多年来一直呼吁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力度。司法实践中,民事公益请求也在不断涌向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定义和在我国的地位你是否已经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公益诉讼的提起可以由行政、检察院以及社会团体,另外还涉及到对消费者的保护。公益诉讼是起源于罗马时代的,发展到现在,我国社会各界法律人士对它以后写入我国法律以及在全社会推行是寄予厚望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1、打开车辆危险警告灯,也就是常说的双闪灯。并在车的正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离城市道路为50-100米,高速公路为150-2......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


·确认发明专利权谁管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应当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


·因为疫情公司放假有工资吗
      因为疫情公司放假有工资吗因为疫情公司放假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


·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


·江苏省司法鉴定流程有哪些?
      纠纷中如果出现例如受伤等情形要求司法鉴定也是为了帮助作证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法官也可以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对案件作出最为公证合理的判决。但是司......


·发明专利权利人几个
      专利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个人和个人、企事业和企事业、个人和企事业联合申请,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


·怎样做抚养权公证的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双方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论,若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了一方,但是因为之后的一些原因,导致拥有抚养权......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一、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犯罪未遂的情况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却没有造成预期的后果等,具体的犯罪未遂的类型如下......


·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
      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