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集对老年人的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

收集对老年人的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 一、对老年人言词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
  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 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如、代理人)询问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
  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言词证据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映像和记忆的反映,它一般要经历感受、判断、记忆、复述几个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使言词证据虚假或失真;而且还受到言词证据提供者是否愿意如实提供证据的影响,如陈述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有可能使陈述人有意作虚假陈述。
   二、言词证据的优点与缺陷
  1、优点
  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诉讼参与人(如辩护人、代理人)询问 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言词证据的这一特点是实物证据所无法比拟的。
  2、缺点
   ?
  言词证据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映像和记忆的反映,它一般要经历感受、判断、记忆、复述几个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使言词证据虚假或失真;而且还受到言词证据提供者是否愿意如实提供证据的影响,如胨述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有可能使陈述人有意作 虚假陈述。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都与诉讼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就有可能使陈述人故意作 不实陈述。证人虽然一般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但也会由于证人个人的品质,或者受到威胁、利诱等外界影响而作虚假证言。鉴定人亦存在同样的总是,故对言词证 据必须慎重,不可轻易相信。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行动能力和对事物特性的判断都是较为迟缓的,侦查人员在对此类人员的言词证据收集方面应更为仔细,对于证据是否采用方面,应该认真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等问题。以上就是我们为你介绍的“收集对老年人的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并且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以及遭受到了重......


·劳动法童工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非常大,有多部法律法规的支撑。其中劳动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对于违背规定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罚款,严重......


·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了。毕竟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开放,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离了婚都不好意思往外说的社会了。既然两人没有感情了......


·被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刑事抗诉书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抗诉书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审判监督程序适用)______检刑抗[______]______号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是分情况所决定的。?第一种情况: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你随时可以反悔。?但是,第二种情况:如果......


·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
      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一、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一)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