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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当事人针对原告的控诉而展开申辩的权利。那么辩护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辩护权的种类和方式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收集的相关知识给您简单说一说。
   一、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告来说,辩护权是其最核心、最基础的诉讼权利。辩护权的基本内容包括陈述权、辩论权、救济权等多项权利。辩护的方式也有多少,通常委托辩护是应用最广泛,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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