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而言词证据补强规则则是指针对言词证据进行补强的规则。
二、补强证据规则的要素
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
②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这个问题讨论的就是证据用作补强证据的前提条件,亦即补强证据的证据资格。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此有相似之处,都认为要成为补强证据,
首先,要是法定的证据,要具备法定的证据资格,作为补强证据的证据同样需要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其次,证据要可信,不可信的证据不可能成为补强证据,也不可能要求补强。
再次,证据要充分,要能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后认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三、补强证据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具体包括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
1、口供的补强。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即,口供只在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发挥证明作用。
2、其他证据的补强。
(1)对伪证的证明;
(2)对某些性犯罪的证明;
(3)儿童提供的未经宣誓的证言;
(4)共犯的证言。(共同犯罪中,根据某一共犯的证言对另一共犯定罪时,需要其他证据补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言词证据补强规则的相关内容。言词证据补强规则更多的被用于刑事案件。我们知道,证据补强是当其中某个证据并不能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需要借助其他证据证明,证据补强多用于言词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契税
契税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因......
·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
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一、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
·我国对放火罪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对放火罪处罚是怎样的?一、故意放火罪处罚是怎样的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
·上海退休金每月几号发呢?
上海退休金每月几号发呢?在上海,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一般分成以下时间段:有的人是每月......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处罚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很多时候,在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补偿的情况下,要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这就要求先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转移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转移流程是什么?对于公司法人很多人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每一个公司中都会有一个公司法人,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企业公司都需......
·劳动合同法哺乳假多久,有哪些规定?
在一个公司中,我们都知道职工有很多人,当然其中的女职工也会有担任重要的职位,相比男职工,女职工是有比较多的优待的,比如孕期,产假,哺乳假等,......
·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