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什么是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而言词证据补强规则则是指针对言词证据进行补强的规则。
   二、补强证据规则的要素
  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
  ②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这个问题讨论的就是证据用作补强证据的前提条件,亦即补强证据的证据资格。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此有相似之处,都认为要成为补强证据,
  首先,要是法定的证据,要具备法定的证据资格,作为补强证据的证据同样需要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其次,证据要可信,不可信的证据不可能成为补强证据,也不可能要求补强。
  再次,证据要充分,要能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后认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三、补强证据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具体包括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
  1、口供的补强。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即,口供只在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发挥证明作用。
  2、其他证据的补强。
  (1)对伪证的证明;
  (2)对某些性犯罪的证明;
  (3)儿童提供的未经宣誓的证言;
  (4)共犯的证言。(共同犯罪中,根据某一共犯的证言对另一共犯定罪时,需要其他证据补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言词证据补强规则的相关内容。言词证据补强规则更多的被用于刑事案件。我们知道,证据补强是当其中某个证据并不能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需要借助其他证据证明,证据补强多用于言词证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处罚交完保释金还有什么处理?
      一、醉驾处罚交完保释金还有什么处理?还需要配合交警部门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调查取证,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潍坊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潍坊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土地是很常见的,潍坊也在进行土地征收,为此出台了潍坊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都必不可少的就是补偿的问题,补偿合理......


·刑事犯罪可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犯罪可拘留多长时间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行政上诉方式是怎样的?行政上诉程序有哪些
      行政上诉方式是怎样的?行政上诉程序有哪些?行政案件中,案件双方中一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我国行政案件上......


·河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诈骗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河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打离婚官司用法律术语来说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多数协议离婚不成的夫妻,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权?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权?抗辩权的设定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抗辩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对......


·公司合并相对公司收购有哪些好处
      公司合并相对公司收购有哪些好处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的好处在于一般无需以现金进行交易,或者说只涉及少量的现金交易,其主要是通过股票交换的方......


·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在平时工作中,劳动者因工受伤的事情常有发生,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治疗的同时也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手续。那么,您知道法院委托的伤......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用工后就已经确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在有些劳动纠纷中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追责,特别是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只有确......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