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那势必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而此时,夫妻离婚的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此时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子女谁抚养
  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婚姻法对此未予明确,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有人认为,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
  也有人认为,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婚姻对错不应累及子女,因此,为了子女健康成长,保障他们的基本民事权利,参考有关国家及地区立法例,当事人所生子女应视同婚生子女。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不能及于子女,子女在受胎或者出生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未被宣告无效,在解释上应认为是婚生子女,如此才符合婚生子女的本意,也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婚姻无效的影响。
  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婚姻法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参见离婚后子女抚养词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做调解书。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夫妻离婚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定要做出处理的,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当然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做出处理了。关于“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位要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担保公司在中间作为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如果民事赔偿不起要坐牢吗?会被拘留吗
      民事赔偿不起分为两种情况:一、被告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赔偿不起,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执行不能,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会坐牢。二......


·门面租赁是当前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它是保证租赁双方利益公平的
      门面租赁是当前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它是保证租赁双方利益公平的巨石,也是督促租赁双方诚信友善的法宝。那么,您知道如何书写门面租赁合同吗?如果您......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


·追尾交强险怎么赔
      发生追尾事故后,交强险可以赔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三年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一、三年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得到多少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合同甲方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甲方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合同甲方违约金比例是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吗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吗?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