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
  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二、土地确权后能进行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四种处理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起诉。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从上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自己需要撰写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文书的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是不同的,再清楚文书类型之后,我们再需要考虑格式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


·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的普遍感受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传播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情况下我们所了解到的信息都是通过特定的方式来获......


·什么是著作权法限制
      什么是著作权法限制著作权法限制,是指著作权人已经由法律授权,可以对某部作品拥有专享的权利,著作权人除了可以享有权利,也要对作品的某些社会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常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是在建设工程中时常......


·醉驾的规定
      醉驾的规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
      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只要双方同意就是合法的;1、用人单位,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按排补休。2、......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泉政文〔2012〕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网络诽谤罪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刑法中有着许多条罪名,但是却没有一条是关于网络诽谤罪,只是把网络诽谤罪归于诽谤罪之中。现在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也有许多人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