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
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二、土地确权后能进行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四种处理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起诉。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从上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自己需要撰写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文书的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是不同的,再清楚文书类型之后,我们再需要考虑格式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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