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繁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需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在这时很多人就会想知道“有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这个问题如何回答,下面我们就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以及无证驾驶的出发进行说明。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二、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上文就是“有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交管部门处理事故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而拥有驾驶证是可以开车的条件,如果不是当场吊销或者没收驾驶证的话,有交通事故没有处理也是可以进行开车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还是要尽快处理完结。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
      目前我国离婚夫妻主要采取的协议离婚;但起诉离婚因为具有较远的传统,也一直为人们所采用。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起诉离婚调解程序的相关内容都不太......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


·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
      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意外工伤之后,生命与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却得不到有利保障。在此提醒您,......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怎么提起?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怎么提起?如何进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申请?一、怎么进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


·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是什么?
      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是什么?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是作者,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音乐作品涉及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歌手)、音乐制......


·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可能经常可以看到离婚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争论不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财产分割确实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
      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是多少钱?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


·只有交强险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规定我们购买车辆的个人要购买交强险。这个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有一定的赔偿。那么关于只有交强险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