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不过该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以低于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人民法院处理专利侵权赔偿将遵循上述原则。
   二、专利侵权行为怎么认定?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在实际计算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时候,可能需要考虑的东西不同。有的情况下是根据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计算的,但有的时候确实以侵权人实际获得的非法利益为限作出的赔偿。要是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阳江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


·劳动合同未写金额
      劳动合同未写金额,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危害等等,......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谁管辖?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谁管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管辖,不管是这种犯罪,只要是与违反刑法有关的犯罪都是属于检察院和公......


·有两个法院移送管辖怎么处理?
      有两个法院移送管辖怎么处理?当被告对案件受理法院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时,如果两个以上法院对案件均有管辖权时,原、被告要求不一致时,已受理案件的法院......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一、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


·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如果需要进行投资,要看实际投资用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原则上,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的所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那实践中究竟哪......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
      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吗?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外嫁女可以继承父母田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哪些财......


·结婚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一、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


·深户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现如今,从我们入职到用人单位后,社保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交的,公司每个月都会从我们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钱,公司再出一半来为我们缴纳社保,但是也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