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愿意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愿意选择更为舒适便利的出行方式,道路上越来越多的是汽车与电动车等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那么,交通事故必然也随之越来越多。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处理?网将在本文中为广大读者提供一套最为普遍使用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程度的判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并不罕见,甚至于你我上班途中,每隔几天便能见到几起。没有人愿意交通事故降临到自己身上,轻则带来麻烦与不便利、耽搁时间,重则可能致伤残甚至致死。既然有些事情不可避免,那我们就应该掌握应对事故的办法。本文告诉了我们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处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动产担保物权的分类有哪些?
      动产担保物权的分类有哪些?根据我国《担保法》,担保物权一般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地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履行......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
      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一、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什么?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7种情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


·抢劫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实际上我国刑法是把抢劫罪列为了重罪的,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一直都在重点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抢劫并不仅仅是犯罪的手段比较暴力,由此引发的故意......


·年休假安排在节假日可以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如果劳......


·2023上海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内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自己受伤,因为受伤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上海居民说自己并不知道工伤鉴定赔偿的......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吗?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吗?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认罪认罚申请书模板如何写?
      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如何书写?我叫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___年月日被取保。我……(事情经过)。现我深刻地认识......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