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通常包括什么内容?

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通常包括什么内容? 一、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1、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3、施工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日期后仍逾期付款的,应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即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二、《合同法》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1、取消了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采用了当事人“约定主义”而摒弃了此前的“法定主义”,即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得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照相反解释,即当事人可以不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违约金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就可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请求违约金,而只能请求其他方式的违约责任。
   2、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此违约金与赔偿金之间是互为包含的关系,换言之,违约金可以涵盖赔偿金,反之赔偿金也可以涵盖违约金。
  实际生活中,双方合同签署后发生逾期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您要对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给予重视,对于可能发生的逾期付款、逾期交货,双方要确定好违约金比例。总之,违约金条款是对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约束,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无故不履行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保期满验收什么?
      实际生活当中工程这个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说过国家非常关注的问题。这主要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实生活当中出现了很多工程质量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工程......


·做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的原理是什么?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家庭的新希望,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孩子跟父母做亲子鉴定来验明正身,比如孩子被拐,父母离异,司法鉴......


·为了吸引眼球,促成网民自发传播,很多网络谣言直接针对知名企业
      为了吸引眼球,促成网民自发传播,很多网络谣言直接针对知名企业、企业产品或一些公众人物等,在社交媒体平台泛滥流传,混淆误导公众视听,不仅严重干......


·商标注册到期抢注怎么维权
      商标注册到期抢注怎么维权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很多城里人比较喜欢农村的生活环境,都想去农村买一套房屋居住。买卖农村房屋也和城市商品房一样,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


·签字依法做笔迹鉴定花费多少?
      一、签字依法做笔迹鉴定花费多少?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也是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一、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 首部: 即标题,写文书名称“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首部:即标题,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正文1、当事人栏: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