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随之时代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升,在南京买车、买房成了不小的开

随之时代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升,在南京买车、买房成了不小的开支,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申请将会成为重要的手段。那么对于房屋抵押担保,南京有怎样的规定呢?的我们将详细阐述南京二手房抵押担保的相关要求。
   1、 什么是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买车、买房等综合性消费,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
   2、贷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所抵押房产应具备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4、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5、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6、办理贷款时间及周期
  客户所要抵押的房产需经过指定评估所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由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谈话笔录,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评估报告及律师意见书经审核后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到房地局做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就可以拿到贷款了。客户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0—30天左右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时间。
  上述可知,南京二手房抵押担保的规定细致,从贷款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到房产应具备的条件都有详细的要求。在申请之前应该先仔细核对,看自己以及自己的房产是否具备资格。同时应该注意贷款的期限,量力而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负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住建部去年明确出台文件,将一些城市列入租售同权试点城市,
      我国住建部去年明确出台文件,将一些城市列入租售同权试点城市,这里面就包括广州。在政策上面,广州也是最早制订租售同权政策的。当然,承租人的子女......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其实在我国工程的种类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的,除了一般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外,还有一种工程是现在越来越被您能够运用到的......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当当事人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在验收之后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承揽人在他方拒付报酬时就会行使留置权,作为承揽人我......


·上杭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哪些?
      上杭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哪些?征地拆迁属于政府行为,上杭县居民如果对征地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公布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等......


·逃税罪哪些企业人员要受罚
      逃税罪哪些企业人员要受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工伤待遇程序是什么?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


·举报赌博没抓到人算报假警吗
      不算。只要不是虚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就不构成违法,更不涉及犯罪。抓赌没有抓到,其责任不在报警人。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