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在租房时,一般都会被出租方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在租

我们在租房时,一般都会被出租方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再返还押金。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通常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二、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3、《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肯定是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与此同时当事人还要就租房押金作出相应的约定才行,至于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按照一般的做法,租房押金一般是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防止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
      如何防止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为有效解决股东个人责任及风险的预防问题,我们应在以下环节,对股东的商事活动予以特别的警示,并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


·拆迁补偿曝光,胎儿有份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胎儿的法律地位,胎儿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于一般主体,我国出于保护胎儿的考虑,《民法总则》以及《继承法》均规定了相关内容,《民法总......


·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有借条的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


·取保候审的醉驾保证金刑满退吗?
      取保候审的醉驾保证金刑满退吗?如果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那么是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行为人是需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规定是什么?只要是与公司有关的所有事项必须交给公司法来进行规范才能够保证不会出现混乱的秩序,但其规定内容中也存在着许多......


·2023年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5年的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


·拘役三个月可以缓刑吗 缓刑如何执行
      拘役算是刑事处罚中比较轻的一种,但实际也是会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而一般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可能会对罪犯同时宣判缓刑,那拘役三个月可以缓刑吗?可能很......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1、申辩权当事人是行政处罚的承受者,怎么罚,罚多少,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有权进行辩解。专卖机关必须充......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前提条件:1、5年内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购买。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


·右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拿着有关部门开出的鉴定证明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的。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根据工伤的具体情况而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