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一些典型的案例能对我们了解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希望对您可以起到参考作用。
  案例:未征求工会意见 被裁定违法解除合同
  冯某于2008年1月12日进入某中学工作,担任后勤维修人员,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月14日某中学以冯某违反《设备定期检修巡查制度》为由依据其《学校奖惩制度》,作出《关于对冯某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同年5月30日,该中学向冯某送达《关于对冯某违纪事件的处理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与冯某解除劳动合同。冯某认为某中学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审理后认为,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对其实行的规章制度是经民主程序产生及劳动者知晓该制度负有举证责任。尤其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征求了工会的意见。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征求工会意见。最终,结合本案情况对冯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法律评析】因职工违纪而解约,须先征求工会意见本案中,某中学未证明《学校奖惩制度》经民主程序产生并依法进行公示,亦未证明冯某存在违纪行为,某中学与冯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问题,已构成违法解除。鉴于劳动合同尚有条件继续履行,冯某又有此要求,所以仲裁委依法对冯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因劳动者违纪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处罚,解除后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劳动者存在违纪的事实;2、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3、规章制度的产生系依据法律规定经过了民主程序;4、规章制度产生后依法向劳动者明示;5、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征求了工会的意见。用人单位在仲裁时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就会被仲裁委确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存在且劳动者有此要求,则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存在了,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再乘以2
  ,可见法律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通过以上案例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评析,我们知道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合同是由于劳动者违反了该单位的相关制度,但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中,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备案,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印章员工进行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


·购房时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吗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可免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可免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可免予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可以获得赔偿,加班换调休一赔一是合理的,时间对等调休不违法,但是需要进行赔偿。一......


·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一、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侵害名誉权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


·设计合同能否由分公司签订吗
      设计合同能否由分公司签订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